秦墨兮 作品

第四十三章 昭洺來客3

    誰也不知道那蘇鴻志到底是怎麼查的案,大家只知道,不過七八日的功夫,那蘇鴻志就往刑部尚書的桌面上呈遞了一摞厚厚的證據。

    而後,刑部聯合大理寺,按照那蘇鴻志提交的證據一一查證下去,就發現……

    這蘇鴻志是當真賦異稟啊!!僅靠他自己一個人,竟就將斷了線索、讓整個刑部和大理寺都焦頭爛額的案子給查清楚了!!!不僅是物證,那蘇鴻志連人證都弄齊全了!!!

    就這樣,在人證、物證俱全的前提條件下,宣武帝當朝審問了丞相羅新認罪與否。

    也許是知道事已至此,回乏術,這位丞相大人很乾脆地就認了罪。

    於是,宣武帝當朝宣判了對丞相羅新做出的處罰

    丞相羅新十餘年來寵妾滅妻、罔顧人倫,默認並縱容其府上侍妾三番五次謀害其結髮之妻腹中胎兒、幷包庇府上侍妾謀害相府嫡長子,諸般罪名屬實。

    於私,丞相羅新不配為相;但於公,丞相羅新一直兢兢業業、恪守本分,為國為民。

    宣武帝念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不願意對丞相羅新趕盡殺絕,故而沒有直接將羅新貶為庶民,而是將羅新貶職為禹州知府,即日起走馬上任。

    至於那個膽敢數次謀害正室腹中胎兒,甚至對正室所出的嫡子暗下殺手的侍妾……

    宣武帝毫不留情地,直接當朝宣判了那個侍妾當眾凌遲處死之刑。

    對於自己從堂堂丞相被貶職為區區知府的處罰,羅新毫無怨言。

    然而面對他人生之中如此巨大的落差時,羅新尚且都能坦然接受。

    但在聽見宣武帝對其侍妾婉孃的處罰時,羅新竟當場不顧身份地求宣武帝饒婉娘一命。

    羅新甚至還出了,願意用他的命,去換婉娘活命的話。

    但宣武帝可能因為羅新那幾句聲淚俱下的求饒就饒過那婉娘嗎?自然是不可能的。

    宣武帝不僅直接無視了羅新的哀求,還讓殿外的禁軍進來將羅新叉出殿去,並立即送羅新去往禹州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