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夕 作品

第2章 愛上一個人

    這便是愛與不愛的區別吧?

    他愛她,容不得她受一丁點兒委屈。

    不愛我,哪怕我把心掏給他,他都嫌腥。

    我的心漸漸寒涼。

    兩年了,我嫁給江鶴棣整整兩年了。

    這兩年來,我每天無微不至地照料他,悄悄向江老太打聽他的喜好,學習做他愛吃的菜,煲他愛喝的湯,做他喜歡的事……

    把自己放到塵埃裡,低到不能再低,只是想讓他愛上我。

    可惜努力了兩年,他還是不愛我。

    這麼長時間,就是捂塊冰,也捂化了吧?

    我心有不甘,伸出沾著血的手指對江鶴棣說:“老公,我的腰受傷了,腰椎骨一動就疼,你能不能送我去醫院看看?”

    江鶴棣的視線落到我的手指上,眸子裡的柔情斂住了,冷冷地睨了我一眼,“這是你咎由自取!”

    咎由自取?

    大約我死了,他也不會心疼半分的。

    我的心臟陣陣抽疼,像有千百隻螞蟻在裡面細細咬噬。

    我扯起嘴角笑得悽楚,終是不甘心地問出最後一句話:“既然這麼不想看到我,為什麼還要接我回來?”

    江鶴棣眸色一凜,語氣頗有些不耐煩,“要不是奶奶問起,你死在外面我也不會去接你的!”

    原來是看在江老太的面子上才接我回家的。

    江家唯一關心我的人也就只有江老太了。

    我和江鶴棣的婚事也是她和我媽一手促成的。

    要不是江老太非常堅決地拒絕唐嬈嬈進江家的門,恐怕我現在的位置早就是她的了。

    江鶴棣一手抱著嬰兒,一手牽著唐嬈嬈的手。

    兩人相擁相依出了門,上車往醫院駛去。

    他們走後,我再也支撐不住了,頹然地癱在地上,整個人的精氣神彷彿被誰抽走了似的。

    他以前不是這樣的。

    我和江鶴棣其實早在十年前就認識了。

    那時的他不過十六、七歲的模樣,我差不多十三歲的年紀。

    因為自幼飽受父母的責罵和家暴,性格變得敏感脆弱,一時想不開跳水自殺,是江鶴棣路過,救了我。

    他把我拖上岸後,給昏迷的我做人工呼吸,將我緊緊地抱在懷裡,用他的體溫溫暖我冰冷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