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夕 作品

第183章 變數

    因為唐嬈嬈是買兇殺人,且是槍殺,情節較嚴重,十五年也算是正常的量刑了。

    十五年出來後,唐嬈嬈差不多四十多歲了。

    她以前瘋狂地算計我的時候,大概沒想到她最好的年華要在牢裡度過了,更沒想到她和我爭來爭去,最後卻被賀娉娉漁翁得利了。

    這就是人生。

    永遠充滿了未知的變數。

    談完唐嬈嬈的事後,我對江翎說:“麻煩你轉告江鶴棣,讓他派手下人去會所找個特殊職業的女工作者,容貌、身材要和我差不多。越相似越好,明晚要陪賀明鏘過夜。務必提醒她少說話,機靈點,千萬不要讓賀明鏘看出來。”

    江翎點頭答應。

    “到時我再通知你時間和地點。把我的原話告訴他就行,他懂。”

    江翎領了命令離去。

    並不問原因,也不八卦,這點挺好的。

    江翎走後沒多久,我同團隊的人一起開晨會,商討接下來一週的拍攝主題,分析上一週的流量趨勢。

    開完晨會返回辦公室。

    看到我媽正翹著二郎腿,坐在辦公室的沙發上,大模大樣地嗑著瓜子。

    我傻眼了,“江翎不是送你回華城了嗎?你怎麼又回來了?”

    我媽把手裡的瓜子殼朝我臉上扔過來,洋洋得意地說:“我是坐上了去華城的大巴車,可是車子開出去沒多久,我又找藉口下來了。你想這麼輕易地就把我打發走,沒門!拿不到一百萬,我是不會走的。”

    “你要是再不走,我就報警了啊。”

    “我是緩刑,如果緩刑期間我不犯案,即使你報警,警察也拿我沒辦法的。”

    我媽把後背往沙發一躺,抬腿把腳擔到了茶几上。

    做出一副無賴相。

    我想了想,說:“這樣吧,十萬,我給你十萬,我現在只能拿出十萬塊。”

    我媽不樂意了,“十萬?你打發要飯的呢?八十萬。”她伸手比了個八的手勢。

    我忍了忍說:“二十,多一分都沒有。公司我剛接手,還沒怎麼盈利呢,這二十萬還是走公司賬戶,以後要用我個人的錢去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