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夕 作品

第312章 不安

    不知怎的,聽到江鶴棣的聲音,我鼻子一酸,眼淚差點掉下來。

    我咬緊下唇,儘量讓自已的聲音平靜下來問:“什麼好消息?”

    “賀娉娉同意跟我離婚了。”江鶴棣的聲音帶著少有的輕悅。

    “什麼時候?”

    “剛剛。”

    “她提什麼條件了嗎?”

    “沒提。結婚前我和她都曾經做過婚前財產公證,離起來並不麻煩,不過我會給她一些經濟補償。”

    賀娉娉居然沒提離婚條件,這不是她的一貫作風。

    我沉默不語,直覺事情沒想象得那麼簡單。

    因為賀娉娉先前一直不同意跟江鶴棣離婚,甚至揚言要拖他拖到死。

    還說要把江鶴棣這些年對她的冷漠,全部報復到我和我的親人以及朋友身上,讓我生不如死。

    我不認為她只是說說而已,因為她已經開始做了,先是差點把迎迎推下樓,接著派人拍了佟梨的豔照……

    我隱隱地懷疑我今天被人光光地扔到那個陌生的酒店,說不定也跟賀娉娉有關。

    可如果真是她所為,她應該以此拿捏住我,讓我遠離江鶴棣才對,為什麼卻在這關口打電話給江鶴棣說同意跟他離婚呢?

    我的沉默讓江鶴棣起疑。

    他原本輕悅的聲音恢復原先的冷沉,問道:“寧鳶你怎麼不說話?我答應要給你一個婚禮的,終於可以實現了,你打算去哪裡辦婚禮?塞班島還是塔希提,或者夏威夷怎麼樣?”

    我聽著想哭。

    想必絕大多數的女人從還是小女孩時就渴望擁有一個夢幻完美的婚禮,想在婚禮那天穿上漂亮的婚紗,戴上閃閃發光的鑽戒,踩著紅毯,嫁給心愛的男人。

    我也不例外。

    我二十一歲剛畢業沒多久就嫁給了江鶴棣。

    一直渴望能和他有一個圓滿的婚禮。

    可是等啊盼啊,結果江鶴棣先是把這個婚禮給了唐嬈嬈,後來又給了賀娉娉。

    在我快三十歲的時候,才許諾給我一個婚禮。

    可是二十出頭想要的東西,等到快三十歲時才擁有,有什麼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