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夕 作品

第923章 互相要命

    江鶴棣見我又是揉眼,又是盯著他可勁兒地看,忍俊不禁,“幹嘛用這種眼光看我,很奇怪嗎?”

    “是有點奇怪,這不像是你會做的事。”

    在戒指上刻字,和穿情侶裝,在身上紋愛人的名字有異曲同工之意,不像是江鶴棣這種性格、這種身份、這種年齡的人能做出來的事。

    他二十幾歲的時候也沒做過這種事。

    江鶴棣不置可否,“這有什麼好奇怪的?二十幾歲沒做的事,三十幾歲做也不晚。”

    他伸出左手無名指,“來,給我戴上。”

    我拿起那枚同樣鑲有“hyforever”的男士戒指,套到江鶴棣的無名指上。

    他平時是戴婚戒的,但今天沒戴,為了配合我,一起戴這個刻有“hyforever”的戒指。

    男人手指修長,骨節分明,哪怕是極簡單的戒圈,戴在他手上,也有一種優雅高貴感。

    江鶴棣用戴著戒指的左手和我戴著戒指的左手,十指交握,“人在戒指在,戴到永生,懂嗎?不許再把它放在保險箱裡壓箱底了。”

    隨便一句話,就是海誓山盟,這男人要不要這麼甜膩?

    盯著交握的雙手,視線落在銀光閃閃的對戒上,我彎起唇角笑道:“放心好了,不會壓箱底的,我會天天戴在手上,哪怕洗澡也不摘下來。”

    “喜歡嗎?”

    “喜歡。”

    想到“兩隻猛禽永遠在一起”這種深情(幼稚)的話,從他嘴裡一本正經地說出來,我就忍不住笑。

    笑著笑著,心底又泛酸,長這麼大,還是頭一次被人稱為猛禽呢。

    以前秦蘭枝總罵我縮頭縮腦的像只鵪鶉,還嘲諷地說我就是隻灰麻雀,說小家雀兒永遠也別想飛到枝頭變鳳凰,總是想方設法地貶低我,打擊我。

    孰不知,真正的鵪鶉和麻雀是她的女兒趙煙霏才對,而我,本就是鳳凰。

    “笑什麼?”

    “你的話有歧意,鶴是瑞鳥,鳶才是猛禽。”

    江鶴棣將醒好的紅酒倒進水晶高腳杯裡,遞給我一杯,“鶴不過是我的掩飾,其實我才是猛禽,雄鷹那種。而你明明名字帶鷹,卻是一隻小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