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歌 作品

第955章 不敢苟同

    說實話,李鐵牛也覺得當初確實是艱難,選擇離婚勉強算得上是無奈之舉,但你現在又跑回來要帶走孩子,這就說不過去了吧?

    人家兄妹兩差點進去蹲監獄了,好不容易把孩子救活了,現在你一句話就要帶走?

    再說了,人家孩子都不記得你了

    “明玉,你怎麼能這麼說呢?”

    “當初我之所以選擇放棄,是因為我不忍心看果兒這麼小的年紀就承受那樣的痛苦,是我把她帶到這個世上來,卻沒能夠給她童年的快樂,如果那樣不放棄的治療的話,不但這個家會支離破碎,果兒也會越來越痛苦。”

    “那時候果兒就問過我,她說媽媽,是不是死了就不疼了,你知不知道,我當時心都碎了”

    “她當時只是一個三歲大的孩子,每個星期的腎透析就像下地獄一樣,別說她了,就連那些成年人都忍受不了。”

    “難道我的想法有錯嗎,我這個當媽的對不起她,與其這樣讓她痛苦的活著,不如選擇放棄,至少那樣她就不會承受那個年紀不該承受的痛苦了,來世,她一定會有一個健健康康的身體,快快樂樂的童年。”

    “我跟你哥離婚,選擇離開,是因為我害怕看到她走到最後的那一刻我接受不了。”

    “現在我要帶走她,是因為我知道你們的情況,現在不僅欠了幾十萬,還連醫藥費都支付不起。”

    “其實早上我已經打電話給你哥了,只要他同意,我願意幫你們還清所有債務,並且墊付所有醫藥費,最後再給你們一筆錢”

    說實話,唐明理他前妻說這番話,李鐵牛不敢苟同。

    為人父母,怎麼能因為孩子忍受不了治病的痛苦就放棄呢,那可是一條生命啊,還是從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

    難道世界上的所有父母親不都應該傾盡所有,想方設法的去醫治嗎,就算最後失敗了,至少也努力過了,像裡面這個女人說的這些話,擺明了就是在為當初的逃避找藉口,這是一種特別不負責任的說法。

    就算真的如這個女人所說的那樣,難道自己的孩子,就算走到了生命的最後一刻,你不該陪伴在他的身邊,送她最後一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