貂蟬小妹妹呀 作品

第八十五章 端王爺出使西夏(四)

土地佔有狀況

夏國的土地佔有制,大體上有以下幾種形式。

國有或皇室所有

皇帝代表國家除直接掌握規模龐大的‘御莊’和其他廣大的閒田曠土,具有國有性質。河渠、水利也主要掌握在國家手中。

貴族和官僚所有

党項貴族首領都佔有大量土地,它一部分來源於原部族所有的土地,一部分是皇帝的賜予。貴族官僚們也多乘勢豪奪。一些漢人士子、吐蕃首領與回鶻上層人物被夏國授予官職,也因此獲得一定份額的土地。愈到後來,官僚佔地的數量就愈大。

寺院所有

夏國崇佛,境內寺廟林立。上層僧侶在政治、經濟、文化上都起著特殊的作用,成為統治者有力的助手。寺廟從夏廷得到豐厚的佈施,擁有大量土地,並開設質房,發放高利貸。

農牧民小土地所有

在夏、宋鄰接的沿邊地帶居住的‘蕃部’和‘屬羌’,常有將土地買賣及抵押的事實。夏國存在有個體小農牧民以至中小的庶民地主或牧主。西夏仁宗時修訂的《天盛年改定新律》規定:生荒地歸開墾者所有,其本人和族人可永遠佔有,並有權出賣。這證明農牧民的小土地所有制是得到法律承認的。

農業和畜牧業

党項人原來主要從事畜牧業。李繼遷提倡墾殖,興修水利,使境內農業生產有所發展。李德明統治時期,國內相對安定,農業出現興盛局面。夏國的主要農產區,除東部的橫山,西部的天都、馬銜山一帶外,還有興慶府、西平府,甘、涼諸州之地。這些地區土宜種植,特別是興慶府、西平府地區有良好的水利條件,歷代所開鑿的大小水渠甚多。景宗李元昊又興修了從今青銅峽至平羅的水利工程,世稱‘昊王渠’或‘李王渠’。因此,這一帶成為夏國糧食生產的主要基地。河西、隴右地區歷來是著名的牧區,但也有相當發達的農業。甘、涼兩州利用祁連山的融雪水灌溉。夏國在許多地區都有所謂“御倉”的設置,大量收儲糧食。

夏國的農業生產技術和農產品種,基本上與漢族地區相同。糧食作物有麥、大麥、蕎麥、青稞、糜粟、稻、豌豆、黑豆、蓽豆等。蔬菜有芥菜、香菜、蔓菁、蘿蔔、茄子、胡蘿蔔、蔥、蒜、韭菜等。水果、藥材也有栽培。耕作農具有鏵犁、鐮、鋤、鍬、碌碡、子耬、耙、扻等。牛耕已普遍採用。從事農耕的多是漢人,但也有一部分從事畜牧的党項人開始轉事農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