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二百三十四節 新來的法官

    這天中午的時候,法務省的沈睿明元老臨高抵達廣州。

    作為法學會的一員他來到廣州是為了加強廣州的司法領域的工作。原本廣州城裡司法界的元老只有一個梁心虎,忙得腳不沾地不說,活也幹得差強人意――畢竟司法口本身也沒幾個像樣的歸化民工作人員,梁元老本事再大也施展不開。

    原本城裡的法律工作就不少,巫蠱案告破之後,按照劉翔的思路又要公審公判,作為“普法”教育的重點案子來抓;連帶著還有“新生活運動”、“風俗業整頓”、“社會治安強化運動”、“工商業新秩序”和“清理田賦”等一系列社會經濟改造運動――這些都需要大量的司法工作來為之服務。這麼一來,梁心虎可就招架不住了,和馬甲在電報裡一訴苦,就把沈睿明給調來了。

    沈睿明在d日前不過是個本科畢業沒多久的小律師,生活平平淡淡。偶然之下得知蟲洞的事,那顆建立後宮的粗胚心立刻就被激活了,辭去工作就南下投奔光明瞭。d日之後幾乎法學會所有人境況都不佳,沈元老只能勉強在法學會混日子――他那法學學位是在某海事大學拿得,在講究出身四大家的法學會里簡直就是歪門邪道。要不是他好歹把司法考試考了出來,還正兒八經的有了律師證,他差點就淪落到和安熙稱兄道弟的地步了。

    沈元老和法學界的大多數同仁一樣,一邊當到處“借調”的“基本勞動力”,一邊在法學會幹活,參加各種法律的編纂工作。隨著統治區地盤越來越大,司法實踐活動愈來愈多,對法學人才的需求量也大了。仲裁庭成立之後,法學會里的成員才算是擺脫了“兼職”工作,被充實到了各個巡回法庭去工作。

    元老院提倡“依法治國”,但是掌握現代法律知識的人卻不太多,地盤小的時候倒不覺得有多匱乏,統治區一擴大,立馬就顯得捉襟見肘。

    按照司法和行政分離的原則,地方行政首腦是不過問司法實踐工作的,但是地盤一天比一天大,法學口的元老卻多不出來――至於歸化民幹部,因為法學口在人力分配上又處於最低一級,沒培養出幾個人來。

    於是乎,一直被人視為“廢物”的法學口元老變成了香餑餑。為了滿足各地方的需求,法學會制定了巡回法庭制度,將元老院管轄下的各個行政區域按照人口多少劃分為多個巡回法庭管轄區,定期巡迴審理案件。

    法學會除了走不開的馬甲長期駐紮臨高外,其他人輪流出差,其他人一年有三分之二的時間分散在各地,包括臺灣、濟州和越南等地,最近加上了廣東。江南山東還未建立完整政權的地方是不用去了,在有當地官府的情況下搶了對方生意不是明智之舉。

    沈睿明接到去廣州通知的時候,正從濟州島回臨高的班船上下來――他剛剛結束了為期三個月的高雄-濟州的巡回法庭審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