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第八十節 整訓(二)

    這套對當兵的來說不新鮮,軍法嚴苛是中古軍隊的特點。“17禁54斬”源遠流長,幾乎無一不可“斬”。即使是戚繼光這樣馭軍有方的名將,軍令亦十分嚴苛的。

    不過,軍紀嚴苛和能不能執行是兩碼事。特別是他們收編的珠三角一帶的明軍,在明末算是承平日久的部隊,不可避免染上“疲惰”。還有不少人其實是衛所出身,並未當過營兵,說是士兵,其實就是農民。

    這一番鏗鏘有力,殺氣騰騰的宣讀訓令,立馬就讓不少泥腿子出身的士兵“股慄”。

    不過對楊二東這樣久在行伍的人來說,這道訓令並無特殊之處。要說有什麼不同,那就是澳洲人的訓令比大明的軍法要簡單些,甚至還柔和些。畢竟整個訓令都不提一個“斬”字。要在官軍中,每次宣揚軍紀,少不得都要加一個血淋淋的“殺”或者“斬”。為了給士兵們留下深刻的印象,這類場合一般都還要當場斬殺幾個倒黴蛋,把血淋淋的人頭掛出來給大夥看。

    訓話完畢,開始正式操練。

    這個國民軍大隊裡的多數人已經在香港接受過大約兩週的整訓。不過這兩週的整訓時間內還包括了體檢、政治教育、體能鍛鍊和基本紀律養成,實際用於操練的時間並不多。這樣的軍隊別說去打仗,就是守城錢多都不放心,有些心急火燎

    錢多當下將國民軍大隊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在香港接受過兩週整訓的士兵,他們已經初步接受過紀律養成和隊列訓練,所以訓練的重點在戰術養成上,包括火器射擊、冷兵器格鬥和戰鬥隊形變幻。

    至於那些出發前才臨時徵發的兵丁和在梧州本地招募來的,那就得從頭開始了。

    隊伍分成兩部分,各自趕去操場開始訓練。操練的時候以箇中隊為單位,每個中隊按照一比十的比例配備十名教官。教官全部是伏波軍的上等兵和軍士。作戰經驗不說有多豐富,至少在部隊裡待了兩年以上,各種條令、隊列早就被訓的滾瓜爛熟了。

    楊二東因為是在本地招募的降丁,自然就被列入了“全訓新兵”的隊伍。

    訓練的內容首先是隊列,每個人記住自己在隊伍中的位置,集合的時候迅速列隊――這個不斷太難:記好前後左右的人很快便能站好。接著教官開始操練“立正”“向右看齊”等幾個簡單口令後,就再沒發出新的指令,只是揹著手、攥著三尺長的白坯木的軍棍,一小隊為單位繞著轉圈。有人探頭探腦、動手撓癢癢,立刻就捱了一棍。

    “沒聽到新口令,誰都不準動!”教官們兇相畢露,揮舞著棍子喊道。給偽明當過兵的人管這一套叫“殺威棒”,為的就是教這幫烏合之眾聽話。

    這一站就是一個小時。中間敢動的每人都捱了一棍。有人體質虛弱的,站著站著就彎著腰吐了一地,回頭也捱了一棍;還有人站得久了捱不住,向教官求饒,結果被揍到不敢說話抱頭鼠竄,又被一頓亂棍揍回了隊列裡死撐著才算完,只有那些暈倒的人才能免於捱揍――拖到一邊兜頭澆上一盆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