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第一百節 重返肇慶

    李冬在徐崗的練兵工作持續了一週,工作雖有波折,但是還算順利――土匪圍攻徐崗把徐家的老爺們都嚇破了膽,都指望著“大宋軍爺”能救命,別說整編民兵,就是叫他們獻出小妾都樂意。

    如何整編民兵,北煒是發出過一個通知的。基本上,民兵要突出“地域化”,強調“本鄉本土”,這樣缺少政治訓練的人才能有充分的“保家衛鄉”的動機來戰鬥,只要不離開家鄉,戰鬥力反而比官兵強。

    明末日趨惡化的社會治安環境,使得各個稍具規模的村落,都以宗族或本村大戶縉紳為核心,組建鄉勇。這些村落的鄉勇,少得十幾人,多得上百,實際已經是一種“民兵”的雛形了。只不過這些民兵的素質參差不齊,大多未經訓練,其中也混跡了不少鄉村裡的“歹人”,反而先禍害起村民來。而且以宗族和大戶為核心的鄉勇,往往會淪為“私兵”。所以北煒的整編民兵,基本上就是以改造鄉勇為主。

    雖然有人質疑這樣的不觸動鄉村社會經濟基礎的改造到底有多少效果,但是眼下的局面使得元老院別無選擇。只能採取“煮夾生飯”的模式,向各個村落派出武裝巡邏隊,將基層村落初步組織掌握起來。

    組建民兵的經驗在海南的治安戰中就已經積累了充分的經驗,用到廣東也差不多。大致按照大村兩丁抽一,小村全丁皆兵的模式,組建村民兵,為他們配備冷兵器、少量繳獲的火器和鎧甲。並且督促各村修建防禦設施。

    目前,以元老院的能力來說,不可能也做不到對這些村民兵的直接領導和訓練,所以北煒把目標定為:村民兵隊的正副隊長必須由當地的縣國民軍警備中隊來任命,同時接受縣裡的指揮。

    民兵隊長的主要職責,是維護本村的安全,同時與周邊各村建立聯保關係。聯保並不簡單的指定多少村落,基本上是以地形條件為基礎。一般村和村之間的距離,直線距離不超過3公里,徒步能在半小時之內抵達。以便各村能互相支援。

    民兵隊受縣裡調動外出執行任務,一般不超過一個月。正常情況下,村民兵不到外縣作戰。

    人口過少的村落,採取集村措施,多個小村落合併在某個有較好防禦條件的小村內。做到保證每村的丁壯至少在三十人以上。

    在各村嚴格保甲制度――之所以說是“嚴格”,是因為保甲制度在明朝就已經存在了,兩廣地區因為有瑤亂的問題,各村都有保甲。現在又進一步整頓延續下去。北煒命令各縣警備隊派出小隊下村,逐一健全保甲,同時建立村民戶籍登記簿:一份由本人保存,一份由縣裡保管。對無固定居所的外來人員必須取得本村殷實人家擔保,無人擔保、背景可疑或是村內的“不良”,一律集中收容到縣城的勞動營進行再甄別。

    在各村執行“守望相助”政策,各村均設立信號塔,相鄰各村白天用狼煙,晚上用火光聯絡告警。一旦發生警訊,便以接力的方式向縣城告警。求助信號一旦發出,除夜間可延遲到第二天天亮出動之外,聯保各村都必須出動民兵救助。在通過水旱路運輸物資的過程中,由各村民兵接力護送,如有丟失,由本段護送的各村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