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魚的人 作品

第170章 市場化養老

 不能把養老事業做成廉價的福利事業,不能讓有贍養老人義務的個人躲避逃避自己應該承擔的義務。 

 享受服務就應付費應該成為共識,為老年人服務也應該要合理收費,以前這方面政府和組織是太注重公益,反而忽略了實際市場經濟前提。 

 這是對提供養老服務人員的不合理要求,必須加以修正。 

 第三件事就是營造良好氛圍,鼓勵回鄉創業,村委成立項目評估機構,對有計劃,有市場的項目進行貸款擔保扶持,如果有必要,可以多方參股合作經營。 

 待項目正常運行後,扶持資金退出。也就是下山村搞項目孵化。前提是要有項目合理規劃書和接受資金使用監督。 

 “市場化養老?”何院士馬上來了興趣。他特意問:“你說的市場化,那麼如何控制亂收費?” 

 劉承榮聽何院士這樣問,他還特意看了林晨一眼。笑著說:“我想請問何院士,什麼才叫亂收費?誰來定義亂收費?” 

 何院士一聽,也想怎麼才算亂收費呢?好像還真沒有具體的依據,只好如實地說:“確實,沒有具體的要求定義哪種收費是合理收費,同樣,也就哪種收費都可能是亂收費!” 

 “是啊,您都是經濟學家,您都認為涉老收費容易出現亂收費情況,何況普通百姓?” 

 “其實這就是一個誤區!一個利用道德綁架的一個誤區!我們政府一直在鼓勵社會化服務,鼓勵大家勤勞致富,靠勞動致富不可恥。但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就莫名有一種思維:涉老服務只要求盡義務,不能接受提供涉老服務的人員獲取相應合理報酬的情況出現。“ 

 很奇怪的一個現象,我們的幼兒園,可以每年收學費十萬八萬,大家認為是合理的,我們請一位技術工人,他可以要求月薪一萬,兩萬,三萬! 

 但是,為我們長輩,為我們爺爺奶奶提供醫療,護理的涉老服務的從業者呢?我們集體失明,他們的收入和付出,並不比任何勞動者低級和簡單,為什麼他們的收入比不上一個普通的技術工人?